李少红:应鼓励女性题材电影创作交流******
中新网北京11月6日电 (马海燕 门睿)“从我自己的角度讲,我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后的时代变迁,我的女性意识形成是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谈及中国女性意识的觉醒,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近日做客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时表示,应该鼓励女性视角的现实题材作品,鼓励包括女性题材在内的中外现实题材电影展开交流。
李少红曾于1995年参加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当时被外国参会者问及最多的问题是中国有多少女导演。她说,那时候被问到这个问题时觉得很奇怪,因为在中国这不是什么问题,光北京电影制片厂就有20多个女导演。
李少红表示,一直以来,中国对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有很多政策性鼓励。中国有句口号叫“妇女能顶半边天”,在某种程度上让妇女有平等工作的机会和权利,同时也让性别差异意识降到最低。
在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之后,李少红开始思考作为个体,女性的优势和创造力在哪。“这不应该是别人给你规定的,而应该是属于你自己的。从那之后我才觉得我们女性导演视角的存在是重要的,男女看待世界的视角应当共存,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对世界的认知。”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女性更加关注和思考自己的存在价值,争取在社会上有更强的独立性。李少红在工作中也深有感触:“现在我和很多年轻女导演交流的时候,她们都没有我之前的那种困惑,她们非常自信地知道自己的存在、自己的优势在哪,自己想去创作的那些题材,从女性的视角出发,应该坚持什么。”
从《红粉》到《大明宫词》《橘子红了》,李少红一直都在女性题材方面探索创新。1995年《红粉》获得柏林电影节银熊奖-杰出成就奖,用女性题材表现时代变迁受到当时西方关注。她说,这也很影响了她以后的创作道路,不管是历史题材还是现实题材中都努力运用女性视角进行观察和表达,因此观众会在不同的历史戏《大明宫词》和年代戏《橘子红了》中,都能看到女性内心世界的成长。
李少红与张艾嘉、陈冲共同执导的《世间有她》今年9月上映。李少红表示,这部影片最大的特点还是三位导演都是女性,“我们从自身女性的角度出发,以女性的视角去观察生活,观察女人怎么处理她的情感和家庭问题。影片多元表现了普通妇女在普通的中国家庭中承担的角色,探讨女性的贡献从哪来,其实是从她们内心而来,这种东西应该珍惜。”(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